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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发改委公开征求关于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
支持江北新区等打造国际一流总部基地
加大总部企业人才引进、财税政策支持,“一事一议”支持总部企业发展……昨天,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该委《关于促进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正在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支持南京江北新区等打造国际一流总部基地。
发展总部经济,集聚跨国公司和国内大型企业的全球总部、区域总部以及营运、研发、结算等功能性总部,是占据产业链和价值链的高端,形成税收贡献、产业关联、消费带动、就业乘数、资本放大等外溢效应,辐射带动周边地区乃至更大区域经济发展的重要途径。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的部署要求,大力发展总部经济,积极集聚、培育和引进总部企业,不断增强总部经济发展能级,省发改委拟提出一系列支持政策。
具体支持政策包括六个方面:加大总部企业人才引进和培育力度、加大总部企业财税政策支持、拓宽总部企业融资渠道、加强总部企业用地保障、加大总部企业便利化支持力度、“一事一议”支持总部企业发展。
《实施意见(征求意见稿)》拟明确我省总部经济高质量发展目标:到2025年,总部经济发展能级和集聚辐射力显著增强,建成总部经济营商环境最优省份之一和总部经济集聚发展高地,省级认定总部企业数量达到1000家左右,其中,百亿级总部企业突破100家、千亿级总部企业突破15家。
为此,我省将实施一系列重点任务。其中,在提档升级现有载体、促进集聚发展中,我省将结合推进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支持南京江北新区、无锡国家高新区、苏州工业园区等条件成熟的地区瞄准国际标准,打造具有江苏特色、世界影响、全球竞争力的一流总部基地。
在加强科技研发投入、推进创新发展,提升对外合作水平、引领开放发展中,我省将推进江苏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发挥南京市开展服务业扩大开放综合试点效应,用好自贸区和扩大开放试点政策,彰显体制机制优势,引领示范全省总部经济发展。
在拓展延伸产业链、深化融合发展,发挥各地产业优势、推动特色发展中,我省将把握产业发展方向和趋势,优化总部经济发展布局,提高总部经济辐射带动作用。南京着重引进培育大型企业的综合型、区域型总部和研发、科技创新中心,苏州着重引进培育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发展的总部企业,连云港着重引进培育海洋经济、港口物流、检验检测等总部企业,无锡、常州、镇江着重引进培育高端制造、战略性新兴产业等总部企业,徐州着重引进培育新型工业化、枢纽产业、区域带动型等总部企业,南通、盐城着重引进培育海洋经济、大数据、新能源、建筑业、节能环保、海工船舶等总部企业,扬州、泰州、淮安、宿迁着重引进培育现代物流、健康产业、生态环保等总部企业。
省发改委欢迎社会各界人士在2023年7月1日前,通过来信来函、发送电子邮件等方式提出意见和建议。通信地址:南京市鼓楼区浦江路30号1号楼江苏省发展改革委服务业处;联系电话:025-83390490,传真:025-83390493;电子邮箱:zhaoj_fgw@js.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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